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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一师一课”听评课制度

2025年03月12日 21:45  点击:[]

“一师一课”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了解教学情况,沟通教学信息,促进教学工作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沟通教学信息,加强教学监控,及时发现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听课要求:

(一)听课时间:每学期3-15周。

(二)听课量

1.每学期学院领导、督导员教师听课6次。

2.5年内新晋教师听课6次、其他专任教师听课4次。

二、听课目的

(一)学院领导、督导员教师听课旨在了解教学实际状况,加强对教师在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师生解决教学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导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

(二)学院领导、督导员教师通过听课了解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检查学生教学纪律执行情况,以此推动形成良好的教风与学风。

(三)专任教师听课旨在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探讨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培养踊跃参与教学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探索的良好局面。

(四)实行“一师一课”制度,将教师互听课列为教师重要的集体教研活动,发挥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及获得过教学奖励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专任教师通过互相听课,加深教师间相互了解,有助于教师互评的客观公正。

三、听课方式与范围

(一)听课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一师一课”示范课观摩听课活动,专任教师主要采取事先确定听课时间、听课对象的方法,将听课计划表交学院审核存档,并将专职教师的听课情况纳入教师个人年度考核。

(二)听课范围

包括学院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听课内容包括:课堂讲授、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

四、听课实施

(一)每学期第1周,各专任教师向学院报送2节观摩示范课讲授时间。

(二)每学期第1周,由学院根据专任教师的报送时间,编排“一师一课”观摩示范课课表,并根据专任教师的课程冲突情况,调整课表时间。

(三)每学期2-15周,各专任教师按照课表时间进行示范课教学,其他专任教师根据自己的上课冲突情况进行观摩听课。

五、听课组织管理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要以学校主人翁的精神,自觉遵守和坚持听课制度,按要求完成听课定额,听课的班级、时间自定。

(二)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一师一课”听课记录表》(见附件)。

(四)教师在每学期第16周前将听课评议记录表交回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兼职秘书归纳听课评议记录表所记录的教学信息,向学院领导报告。听课评议记录表由学院办公室保存。

(六)学院领导要重视对听课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并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六、听课后评价与交流

(一)专职教师听课后可以自行安排时间或通过教研室教研活动与被听课教师交流。

(二)听课人员对听课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加以解决。

(三)对被听课教师的要求

被听课的教师,要主动征求听课人意见,虚心接受听课人的评议和指导,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

(四)听课总结

每学期期末学院会议,各专任教师针对本学期自己的听课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他专任教师成长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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