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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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细则

2025年03月12日 21:45  点击:[]

按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期末考核命题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试卷批阅规范(试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归档规范(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命题

(一)试卷模板:使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统一模板。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原则上应当集中统一命题。命题注意难度要求,不出怪题、偏题,避免出现大面积不及格现象。任课教师复习指导中不能泄露试题。

同一门课程试题近三年重复率不应高于10%。“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部分和提高(扩展)部分都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统一命题应当统一划定考试范围和考试重点,统一题型要求。可以采用多人每人一套题,重新组卷的方法。

每门课每学期由各教研室进行统一命题,命题全过程保密。命题负责人为该课程阅卷组长,重修学生试卷命题与考试及阅卷同其重修所在班级。

(四)命题教师必须在考试前2周完成命题工作,经试做后,将A、B两套试卷各一份提交学院分管领导审定。审定中发现的问题,命题教师必须整改;对命题质量不高、题型不规范的试卷,必须重新命题。

(五)不管是否采用,任何教师所拟试卷不得泄露。

(六)试卷不得通过网络传播,只能用U盘拷贝,不在网络等讨论命题情况。保存试卷的U盘不得用于上课,不得带进教室,不得外借,保存试题的微机(机考方式)设密码。

(七)试题电子档案结束考试后上报学院教学秘书,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提交给教务处。

格式要求:电子版的每一套试题与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均为单独文件,文件名称为**课程(A、B卷)试题、**课程(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重复率不超过10%。

二、试卷分装与保存

(一)试卷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审核,然后由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试卷并在送印单上签字,由院办主任盖章方可送印,送印单上联留教务处,试卷送印单的另一联交给学院教学秘书收集齐统一交给教学院。

注意:印刷的张数要加上封面页。试题的电子版注意行间距适中,字迹清楚的前提下尽量节约纸张,可要求内容页正反面印刷。

(二)试卷印刷后由各课程任课教师统一分装试卷。

分试卷时填写试卷袋,主要内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人。试卷袋上的试卷份数最好用铅笔填写。考试结束后存档时与监考记录的考试人数、试卷实际份数统一。

(三)试卷上的开课院系填“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性质填“公共必修”。

(四)考前一天由专人负责重新检查核对一遍所有试卷的分装规格及试卷份数。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试卷分装问题由该检查小组人员负责。

检查内容:试卷袋数与监考记录一致、试卷和答题卡的确切份数和有无监考记录表。试卷分装后考前考后都要做到在有锁的橱柜中存放。

三、监考规范

(一)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考务组集合。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考试科目,提前40分钟将试卷送到考务组。

(二)考试期间要求佩戴监考牌,如无意外不要进行其他活动,保管好监考牌,监考结束时上交。

学校集中安排的考试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监考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由各学院负责协调安排,不得请校外人员代为监考。

(三)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准将书包和电子设备带入考场,需要查阅考生学生证(注册情况)和身份证(替考情况)。

凡违纪作弊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清理出考场。考试期间如果监考遇到问题,处理方式以学校教务要求为准。

注意:(学校考务要求)

1.开考前,监考老师向考生宣读监考记录背面的“考生违纪处理办法”。

2.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警告;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认真核对考生证件和试卷上填写的姓名,如有不符,应立即查实。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应作明确的记录和认定。

3.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如看书看报、看手机等电子产品、聚集聊天、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或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4.考试自己教授课程时,要求任课老师进行巡考,提醒填涂要求。

四、阅卷

(一)阅卷要求流水或交叉阅卷,每门课程须组成至少2人的阅卷小组。对于由2人及以上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应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批改试卷。

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在办公室阅卷,坚决杜绝将试卷带离学校批阅或存放。

阅卷人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贯彻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批阅,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据,不得在考核完成后更改评分标准。

阅卷人应自觉爱护试卷,保持卷面整洁,保证试卷完好无损,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内容。

阅卷人应严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卷面的严肃性,不得以分数作私下交易,不得出现无故提高或者降低学生成绩的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学生答案,累加总分应准确无误。

(二)答题卡使用读卡机读卡,读卡后打印客观题成绩表,并将成绩表放入答题卡袋,导出的EXCEL版成绩单存放在电脑固定目录下,按照学期、科目存档。

(三)阅卷流程:

1.阅卷(含签名)统一使用红色笔。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分数字的书写要规范、准确、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凡卷面分数有改动者,一律要有阅卷人签名;总分合计要准确,涂改总分数由阅卷人和系(教研室)主任签名。

2.阅卷时每大题题号左上角得分栏应填写得分,各小题注明减分,核减分数应做出相应符号表明因何减分。

一份试卷评阅完毕,阅卷教师必须对每题的得分进行认真复核,无误后将各大题得分以及总分记入试卷总成绩栏内。

3.客观题小题分值一致(如选择题、判断题)可直接在大题号之前写得分,每小题必须有批阅标记,正确答案打“√”,错误答案或未答打“×”。

主观题(如案例分析题、计算题)应按答案要点或步骤逐一评分。答案全部正确在对应的位置打“√”,答案全部错误或未答的,在相应位置打“×”,答案部分错误的,在出错内容下方画横线“ ”;答案不全的,在答案尾处标记省略号“……”。

4.阅卷教师如发现答卷中有严重政治错误,应将试卷报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经集体讨论审定,确认后在有错误的地方作“====”记号,在试卷的成绩栏记“×”号,并立即上报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5.阅卷教师若发现雷同试卷(包括字迹前后不一致),阅卷人应将试卷报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确认后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雷同试卷的学生按考试作弊处理。

6.阅卷结束后,阅卷小组须进行复查,确保各大题得分和试卷总成绩栏的分数一致。如发现错评、漏评、宽严不当、记分错误、统分错误、试卷总成绩与卷面得分不一致等情况,要及时通知阅卷人更正,更正后由阅卷人、复查人签字。

五、成绩登录

(一)成绩系统内可以进行设置,成绩构成注重过程性考核,各门课程设置比例均为:平时50%,期末50%;

(二)成绩标注:

缓考生:教务统一标注,任课老师无权限(标注缓考生的班级,任课教师不得使用模板导入方式登录成绩,否则会取消缓考标识,请老师们注意)。

休学:当兵、休学的考生标注此选项。

舞弊/违纪:若教师班级内学生出现作弊现象,标注舞弊/违纪(违纪情节较轻,一般夹带小抄为违纪,抄小抄为舞弊)。

未选:已经通过的考生,以及所有在登记册上不需要考试的考生,均可标未选。

缺考:在登记册上、跟班上课,但是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标注为缺考。在登分册上,未上课和考试的考生,标注为缺考。重修考生无试卷者,标注为缺考。

(三)成绩经过确认无误之后,可以送审成绩,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送审即可。

(四)打印成绩单时,应保证字迹清晰,格式无误。

六、成绩分析表

(一)成绩分析表按成绩系统要求完整无误填写,填写后方可送审成绩。

(二)内容要求:

用语规范;科学公正体现成绩、试题等内容分析;认真思考并填写改进措施。

七、存档工作

(一)试卷袋要求全部填写(包括侧面),存档时间为上交试卷袋当天。

每门课程统一编号,试卷按学期要求和学期存档要求归档、编码。编码应标注于归档材料袋的底端或侧端,一个材料袋对应一个编码,并将编码与对应的专业、年级、班级及课程等信息进行汇总后形成《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明细表》,将复印件报教务处留存。

所有试卷袋中都须有:试卷、该班级的成绩单、答题卡、客观题成绩单(放在答题卡袋里)、该班级成绩分析表。

(二)每学期还需存档资料:过程性考核相关资料和档案。

(三)试卷存档人为所存档资料负责。

(四)其他问题参阅“学生试卷建档要求(修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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