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学质量,明确教师工作职责和要求,增强思政课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教学与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一、思政课教师素质要求
(一)政治要强。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
(二)情怀要深。保持家国情怀,心里装着国家和民族。
(三)思维要新。学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创新课堂教学。
(四)视野要广。通过生动、深入、具体的纵横比较,把一些道理讲明白。
(五)自律要严。做到课上课下一致、网上网下一致,自觉弘扬主旋律,积极传递正能量。
(六)人格要正。要用高尚人格感染学生、赢得学生。
思政课教师应善于对自己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教学效果做出总结分析,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教师集体备课质量标准
认真备课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备课应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参照其它参考资料,同时要了解学生的具体学习和掌握的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工作,做到因材施教。
(一)各教研室和课程组在每学期结束前,应讨论并决定下一学期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和重点、难点。
(二)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每学期每门课程进行4次以教研室和课程组为组织对象的集体备课。担任同一课程的教师应该集体备课,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切磋教学方法,保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三)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教师须进行二次备课,教案、PPT应体现自己的教学思考。教案和讲课内容须与教材内容基本一致,应不断吸收本学科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四)善于进行教学反思,联系学情、国情、世情等实际变化,对教案、PPT进行及时修改和补充,注意吸收本学科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五)教师的教案要接受学校和学院的随机抽查,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可以随时检查教师的教案,定期审阅,评比。
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是教师的一种创造性劳动和教学艺术的展现。因此,教师在课堂上应做到:
(一)教师上课应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课前准备。按时上课、下课,不占用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
(二)教师上课时,必须携带“教学包”,其中必须有授课计划、教材、教案及相应教学资料。
(三)衣着整洁、大方、庄重;教态自然、亲切、精神饱满;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用词要准确,语句要规范,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口头语。
(四)不随意离开课堂、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五)开课伊始,教师首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然后,简明扼要地介绍本课程授课计划,并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作业、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实践等内容以及各自在评分中的比重,明确提出具体的教学要求,使学生对学习本课程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
(六)任课教师要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增强课堂监控意识和能力,维护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相关教学部门反映。学生请假须由班级考勤人员出示经过辅导员批准的请假条。
(七)教师上课,要根据教学目的、教学内容选择不同的课的类型,如:讲授课、讨论课、复习课、习题课、参观、调研等社会实践课,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来实施教学。
(八)要优化课堂结构,重视导语、结束语和板书的设计;要节奏严谨,合理分配时间;要讲练结合,重视辅导,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共同发展。
(九)教师授课时应立场正确、内容科学,将基本内容讲得清楚、明白,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信息量,不照本宣科。要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十)教师每次上课都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要围绕教学目的进行教学,不得讲授与教学目的无关的内容。
四、教师“一师一课”听评课标准
(一)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学院督导员听课主要采取随机选择听课时间、对象的方法,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事先可不通知授课教师。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一师一课”示范课听评课活动,提升教师的授课质量,增加教师的相互沟通和交流。
(三)每学期第1周,各专任教师提报2节观摩示范课讲授时间。
(四)每学期第1周,由学院根据专任教师的报送时间,编排“一师一课”观摩示范课课表,并根据专任教师的课程冲突情况,调整课表时间。
(五)每学期2-15周,各专任教师按照课表时间进行示范课教学,其他专任教师根据自己的上课情况进行观摩听课,听课后反馈与学期末总结交流结合,听课记录存档。
五、教师课程作业质量标准
(一)作业的形式可以采取论文、调查报告、设计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二)教师要认真设计和布置学生作业,对学生作业提供指导建议并提出严格的具体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做。
(三)教师应按时收缴并全批全改学生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作业中的优点与错误,对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或有创造性的答案,应安排时间适当地加以讲评。
(四)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数量和质量)应做好记载,以作为课程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五)作业布置的情况须在授课计划中说明。
(六)教师布置与批改作业的情况要在期末提供给学院检查,学院可在期中和期末抽查学生的作业,以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检查结果作为对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六、教师实践教学质量标准
(一)思政课实践教学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实践教学,编写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和实践教学授课计划。应当吸取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改革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二)实践教学应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减少实践教学环节、项目及内容。
(三)实践教学采用“4+N”分级实践教学,包括社会调查项目申报、大学生微电影展示、大学生讲红色故事和大学生讲思政课四个必选实践项目和一周新闻播报、经典著作阅读、专题学术报告、社会志愿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N个可选实践项目。实践教学大纲及其实施方案由教研室组织教师拟订。实践单位首选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四)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实践教学任务,及时审阅学生的实践教学报告。对学生全面负责,严格管理,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做好安全工作。
(五)任课教师应按实践教学大纲要求,做好学生实践教学成绩考核评定工作。同时应做好实践教学工作书面总结及学生学分的评定,经学院审阅后,报教务处备案。